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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022年03月18日 16:27  点击:[]

一、实验教学中心人员组成

分管院长:史德青。主任:陈艳红。成员:王林杰、刘霞。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管理、高压气瓶和易制毒品管理、负责化学药品的验收和分领工作、负责学院消防器材的申报、负责实验中心仪器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验设备的维修和报销手续、负责全院蒸馏水的订购、负责实验中心大型仪器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的清查和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学中心职责

1、辅助实验教学工作

(1)每学期初负责落实学院、学院下达的相关院系本、专科实验教学任务,协调各系实验老师制定学期实验计划及实验课周安排。由各负责实验教学教师按照协调次序对教学实验进行安排,汇总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

(2)负责审核各专业上交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执行计划及与实验有关的材料,并将其上报至学院或学院相关部门。

(3)负责组织、协调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协助各专业和课程进行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协助学院各实验室负责教师进行实验设备的维护、正常运转的工作。

2、仪器设备以及药品的采购和维护

(1)每个学期末组织各专业实验室教师按照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以系为单位提交实验药品器材采购清单,统计整理后上报资产处统一招标采购,到货后联系实验任课教师领取。

(2)根据教学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各实验室实验建设计划,经学院组织论证后报学院设备管理中心论证审批。

(3)协助实验室负责教师进行仪器设备状况检查及统计设备存在的问题,对实验仪器、设备故障,确系个人或集体已努力而仍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联系修理。

(4)协助各实验室负责教师对实验设备的验收、调试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5)负责大型科研实验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其中用于教师科研和学生毕业设计的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以上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大型设备使用申请单,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使用、维修、改造等情况。仪器设备的各种资料、附件及说明书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6)负责制定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统一管理申请使用报告单,对未按照操作要求使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内不予使用。

3、药品耗材管理

(1)建立健全教学设备、实验材料等的保管、使用账目,做到进出、缺损、消耗登记,做到账物相符,按照学院要求定期进行实验室资产清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各实验室定期对实验消耗品的管理(包括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每个学期末负责统计各实验室实验药品耗材单据及设备维修发票,统一进行相关报销工作。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工作,下达相关通知并整理各实验室上交的《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仪器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a)技术性能显著下降,已失去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使用价值;(b)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c)产品已改型、淘汰、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又不能改制它用。

(5)每个学期末统一组织、协调实验室教师对实验室无标签药品、实验室废液及空试剂瓶等有害物质的回收,由实验室中心向学院申请,由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6)每学期初,制定实验室管理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实验室管理工作情况、仪器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7)统一管理实验室及准备室钥匙,以备相关安全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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